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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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色印记|许昌县历史沿革

时间:2023-06-02 11:42:44    点击量:6340

中共许昌县委、许昌县政协办公地点 (1983年-2008年)

许昌县(今建安区)位于河南省中部,东临鄢陵县,南连临颍县,西南毗襄城县,西邻禹州市、北接长葛市,县域环抱许昌市中心城区,全境总面积1002平方公里,为许昌市下辖县之一。

 
 

历史沿革

许昌县历史悠久,是华夏民族主要发祥地之一。相传唐尧时,东夷部落首领许由率众牧耕于此,该地被称为“许”,也称“许地”或“许下”。西周初,武王分封诸侯,封太岳(亦称四岳)伯夷后裔姜文叔于许,史称“许国”,都城在今建安区张潘镇古城一带。秦统一六国,废除分封制,推行郡县制,以原许国之地置许县,隶属于颍川郡,县邑设于许国故城,许称县自此开始。

汉袭秦制。东汉建安元年(196年),曹操迎汉献帝刘协都许,扩建城廓,修筑宫殿,遂称“许都”。曹操在这里招贤纳士,屯田积粟,最后削平群雄,统一北方,与孙权、刘备所占据的东南与西南形成鼎足之势。在二世纪末三世纪初,许都曾是长江以北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和文化中心。曹丕称帝后,废汉立魏,徙都洛阳,黄初元年(220年)颍川郡治府迁至许县,黄初二年(221年),文帝曹丕以“汉亡于许,魏基昌于许”,遂改许县为许昌县,为魏五都之一。

西晋初,颍川郡治所由阳翟(今禹州市)迁至许昌,与许昌县同城理政。五代后唐同光二年(924年)庄宗李存勖尊其祖父李国昌为唐献祖,因避讳其祖父之“昌”字,改许昌县为许田县。北宋,熙宁四年(1071年),许田县并入长社县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裁长社县,称许州,隶开封府。清雍正二年(1724年),升许州为直隶州。雍正十三年(1735年)许州升为许州府。民国二年(1913年),废许州,重设许昌县,县衙称县公署,隶属河南省开封道(亦称豫东道)。

 
 

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

许昌县较早建立民主政权和革命武装组织,对民主革命胜利作出过重要贡献。早在五四运动时期,许昌县的民主志士和进步青年受新思想新文化新知识的影响,积极参加彻底反帝反封建的爱国革命运动。1925年组建第一个党支部,1926年建立中共许昌县地方执行委员会,在党的领导下,声援五卅运动,组织农民建立农民协会,支援北伐战争。

1928年,废道改区,许昌县为中区第二区行政长驻地。1929年废县公署,改称许昌县政府。1933年,许昌县为河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。这一期间,在国民党白色恐怖下,许昌县党组织与全党最早的“两湖”革命暴动相呼应,发起了英勇悲壮、震惊全国的司堂农民暴动。1931年建立许昌中心县委,1933年中共中央在中共许昌中心县委的基础上,建立了中共河南省工作委员会,许昌县成为全省党组织活动的领导中心。

抗战时期,许昌县党组织组建抗敌话剧团,开展声势浩大的抗日救亡宣传,掀起抗日救亡高潮,许昌县军民前赴后继、艰苦斗争、抗日救亡。1945年8月,日本投降。国民党窃取胜利果实,许昌县仍属国民政府河南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

解放战争时期,许昌县经过六次“拉锯战”,1948年6月7日获得全境解放。从1947年12月15日许昌首次解放至1949年9月底,是许昌县的一个特定历史时期,这一时期的建置名称为许昌县。党的领导机关是中国共产党许昌县委员会,行政领导机关是许昌县人民民主政府。

1947年7月,全国解放战争进入全面反攻阶段,豫皖苏水西工委作出决定,建立许昌县人民民主政府和许昌县大队,任命彭国政为许昌县人民民主政府县长兼县大队大队长。这是许昌县有史以来第一次正式成立的人民民主政权和人民武装。12月,为加强许昌的领导,豫皖苏水西工委将许昌划为许昌市和许昌县两个管辖区域,许昌市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贺群,管辖范围是许昌县城内的三个区。许昌县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孙智光,管辖范围是许昌县铁路以东的四个区。

1948年2月,豫皖苏五地委决定,正式建立中共许昌县委,任命乔林为县委副书记,主持全面工作。这是1925年许昌县建立党组织以来,县委再次成为领导全县各项工作的核心力量。当时许昌县的管辖范围仍为铁路以东地区。

1948年3月,为适应当时斗争形势的需要,根据上级指示精神,相继成立许西县和沙北县。许西县县委书记张潘英、县长赵吉甫,辖许昌、临颍、长葛三县的平汉路以西和襄县、禹县的颍河两岸的部分乡村,办公地点设在颍桥西南的库庄。沙北县县委书记王鹤洲、县长宋显民,管辖范围是颍河以南、沙河北部及许昌县西南、襄县东北、郾城县、临颍县部分地区。许西县与许昌县是两个同时并存、同等规格。

1948年上半年,在“拉锯”状态下的许昌县党政机关随着形势变化,驻地频繁变动,城内南大街、东大街、南关白庙、文庙,陈曹乡的伍连、城东五女店等地,都曾是许昌县党政机关驻地。直到许昌第六次解放,党政机关办公地点才在城内固定下来,并转入剿匪反霸、减租减息、支援前线等重大工作。

1948年11月,根据中共豫皖苏五地委指示,许西、沙北两县建制撤销,原属临颍、襄县、长葛、禹县区域的分别归原县所属,原许昌县区域仍命名为许昌县,许昌县机关在南关白庙办公,许昌县又为所属的东西两部统一组成。辖11个区,一区祖师、二区五女店、三区伍连、四区尚集、五区苏桥、六区河街、七区灵井、八区椹涧、九区沙门寺、十区繁城、十一区杜曲。(1949年3月,繁城、杜曲两区划归临颍)。12月初,许昌市党政机关与许昌县党政机关合署办公,办公地点仍在南关白庙,但对外保留市、县名义,各建制不变。许昌市、县合并后称中共许昌市县委、市县政府,隶属中共豫西五地委、五专署。市县辖市区3个区,农村11个区,共计14个区委,曹志真任市县委书记,市县实行统一领导,共同开展工作。

1949年2月,根据形势需要,在撤销豫西二、五地委和豫皖苏五地委的同时,建立中共许昌地委、许昌行政专员公署,裴孟飞任地委书记,李庆伟任专员,机关设在平定街,许昌县直属许昌专署。从此,许昌县人民有了统一的领导机构,并在中共许昌地委的领导下,为夺取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贡献力量。

1949年秋,许昌县辖9个区合并为7个区(祖师、五节、尚集、灵沟、灵井、椹涧、沙门寺)。10月下旬,根据中共许昌地委指示,许昌县、市分设,王鹤州任许昌县委书记,姜达、李均任副书记,宋显民任县人民政府县长。许昌县人民民主政府在文庙办公,许昌市人民民主政府在城隍庙办公。

中共许昌县委办公地(1983年之前),现衙前街曹丞相府附近。

 

新中国成立后

在党的领导下,许昌县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,根据发展形势需要,1960年7月1日,经国务院批准,许昌县、市合并,撤许昌县,称许昌市。1961年10月14日,执行国务院决定,许昌县、市分设,恢复许昌县,全县设10个区45个人民公社。12月29日,经上级批准,将许昌县碾上、五郎庙、塔湾、裴山庙、董庄、孙湾、赵湾、三里桥、李庄、孙庄、丁庄、七里店、洪山庙、营庄、高桥营等16个生产大队划归许昌市。1957年,又将许昌县樊沟、袁庄、榆林、洞上、白庙划归许昌市。

1970年,许昌专区改称许昌地区,辖禹县、长葛县、许昌县、鄢陵县、临颍县,郾城县、舞阳县、襄城县、叶县、宝丰县、鲁山县、郏县和许昌市(今魏都区)、漯河市,许昌县为下辖12县之一。

为加快城市建设进程,1981年5月开始筹建许昌县城区,1983年7月,许昌县政府由市内衙前街迁往枪杆刘村北新址办公,次年8月,县委迁入。

 

 

许昌县人大常委会、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地点(1983年-2008年)

1982年初,将许昌县邓庄公社的徐湾、大坑李,尚集公社的俎庄、王庄、郭楼、陈庄、金湾,河街公社的傅夏齐、罗庄、李庄、庞庄、崔戴张、老吴营,长村张公社的老户陈、徐庄、周庄、罗庄,将官池公社的马岗、申庄等19个大队、40个自然村划属许昌市。

1986年2月,许昌地区撤销,设地级许昌市,辖魏都区(原许昌市)、许昌县、长葛县、鄢陵县、禹县。

2007年4月,长村张乡整体由许昌县划归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。

2008年10月6日,许昌县委、县政府迁至位于许昌县尚集镇的许昌县新区创业大楼办公。

建安区创业大楼


2014年2月12日,根据《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东城区行政代管区域的意见》(许政〔2014〕8号),许昌县尚集镇、小召乡、将官池镇的37个社区(村)分别移交示范区、东城区代管。

2016年11月24日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许昌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,同意撤销许昌县,设立许昌市建安区,以原许昌县的行政区域为建安区的行政区域。2017年2月5日,许昌市建安区举行挂牌仪式,许昌县改为建安区,站位新起点,建安区进入了从农业经济迈向了工业化、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发展新阶段。



来源:区委党史研究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