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12月26日,建安区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,河南法制报、许昌日报、环球网、法制与新闻、建安融媒等新闻媒体记者出席。院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李昭主持新闻发布会,第五检察部主任李小静作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发布会上,李小静介绍了今年以来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。
2023年,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,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因工作成效突出,未检部门荣获河南省“五一巾帼标兵岗”,员额检察官李梦梦入选“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”。
(一)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。
孩子的痛是全社会的痛,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,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。一是始终坚持零容忍,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案件,坚持“零容忍”,依法从严从快批捕、起诉,加大指控犯罪力度。2023年以来,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件31人,提起公诉15件23人,有效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。二是全面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。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各项诉讼权利,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,推行“一站式询问”,避免因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“二次伤害”。依法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实施法律援助、心理救助、司法救助、教育保障等多种救助措施,最大化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。2023年我院救助因案致贫致困未成年被害人4人,及时有效帮助其脱离困境,走出阴霾。
(二)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全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。
立足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方针,切实践行“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”司法理念,全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。积极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,组织在押未成年人与亲属进行亲情会见,为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涉罪未成年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等。引入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,打造1名案件承办检察官、1名司法社会工作者、1名心理咨询师跟进1名涉罪未成年人的“3+1”司法帮护工作模式,“私人定制”帮教方案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解决心理创伤、认知偏差、行为偏差、不良情绪、不良关系等多种问题。
(三)不断创新教育预防方法,常态化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。
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,如何让其健康成长,如期绽放,需要我们全社会的不懈努力,更需要我们在其走向犯罪和被伤害前,做好法律和安全教育工作。近年来我院坚持常态化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,积极推进“一号检察建议”走深走实,推动“法治副校长”工作落实落细,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法热情以及法治思维能力。今年以来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20余次,印刷普法宣传品5000份。我院还结合未成年人多发、易发案件以家长为授课对象制作法治宣传视频,开设家长课堂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讲授“家庭版”法治课,增强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和法治素养。
(四)依法综合履职,融入“六大保护”护苗成长。
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,深挖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,助推诉源治理,强化诉前检察建议,加强监督落实,做到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。2023年,针对辖区部分网吧、KTV 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,纹身店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等违法问题线索,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线索10件,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份,形成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等“六大保护”合力,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《许昌日报》记者:针对涉罪未成年人,你院是如何帮扶挽救的?
李小静:一是打造“3+1”司法社工工作模式,借助社会力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全方位的帮扶教育。打造1名案件承办检察官、1名司法社会工作者、1名心理咨询师跟进1名涉罪未成年人的“3+1”司法帮护工作模式,运用个案帮教、心理疏导等解决困扰涉案未成年人的诸多问题。二是“私人定制”帮教方案,让挽救并重教育并行。切实践行“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”司法理念,结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情况,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同家庭情况、个性特征和犯罪情节,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,成功帮助未成年人恢复正常社交、生活,多名未成年人顺利返校继续学业。三是“督促监护令+家庭教育指导”,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。我院采取“一家一令、一家一教、多方协作”三项措施,针对每个家庭存在的不同问题,检察官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,向监护人制发《督促监护令》,开设家长课堂等督促履行监护职责,不断提升监护人家庭监护责任,为未成年人筑牢家庭保护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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