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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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安区检察院举办“刑检微课堂”专题学习《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(试行)》

时间:2026-06-12 15:18:54    点击量:22
 
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工作要求,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规范履职意识和办案能力,6月12日,建安区检察院举办“刑检微课堂”专题学习《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(试行)》。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马远出席活动并讲话,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丽华领学授课,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学习。

逮捕质效标准共计4章38条,清晰划分逮捕、不捕案件评判细则,张丽华副检察长结合当前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、新任务,主要从三个方面对逮捕质效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。一是从宏观层面阐释实现高质效办案应当把握的“三个善于”和“五个坚持”理念;二是结合具体案例,逐条剖析批准逮捕案件的质效评价标准;三是立足办案实际,详细讲解不捕案件的质效标准与适用情形。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,引导干警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严格把握逮捕法定适用条件,精准评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。

在互动交流环节,马远检察长针对学习内容与大家进行深入探讨,并结合该院办案实际,就落实逮捕质效标准提出四点指导意见:一要强化内部协同联动。案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案件管辖权,进一步细化受理审查标准,完善全要素审查清单,提升疑难复杂案件、新型案件受理审查精准度,坚决守住案件入口质量防线。二要充分保障诉讼权利。办案人员要注重依法听取辩护律师和被害人的意见,特别是对于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,要进行实质性审查,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中明确说明是否采纳及具体理由,做到释法说理透彻。三要提升审查逮捕质效。在准确把握证据条件、刑罚条件基础上加强社会危险性审查,既要防止该捕不捕、轻纵犯罪,也要防止不该捕而捕、构罪即捕。四要做实做细法律监督。强化侦查监督意识,办案检察官要依法履行监督办案职责,高质效开展审查工作,提出侦查取证、监督纠正的意见建议,形成监督办案合力。

下一步,该院将持续发挥“刑检微课堂”以学促进、以学促干的阵地作用,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与案件质量讲评活动。通过个案剖析、类案研判等形式,不断创新素能提升路径,全面提升刑事检察案件办理的精细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水平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